要考lǜ和尊重地方官员之想法。
南直隶各府州县事物,由南京兵部代为管辖,依旧按照原来的区域划分,漕运总督代表南京六部负责四府三州诸多事物,应天府代表南京六部负责其他地方事物。
地方官府依旧按照原来之设置,不做大的变动,各府州县包括巡抚衙门,须单独设立商贸房,或者商贸司,专管商贸赋税事宜,独立于原来的六房之外,商贸房(司)的设立,以州县为主,加强人员之配置,巡抚衙门和府衙,重点进行商贸赋税征收之指导。
各地商贸房(司)之最高负责人,原则上由同知、知州和县丞兼任。
都察院在南直隶、浙江、山东、陕西、湖广和四川等地的所有府衙,派遣监督人员,代表都察院监督各级官吏,官吏凡是有贪污贿赂、欺压百姓、胡乱作为之行为,都察院派驻人员可随时搜集证据,且上报都察院进行惩处。
自崇祯十六年正月初一开始,南直隶、浙江、山东、陕西、湖广和四川等地,粮食赋税按照二十抽一的比例征收,具体征收办法另行下达细则,商贸赋税按照十五抽一的比例征收,具体征收办法另行下达细则,严格推行官绅一体纳粮之政策,上至王爷,下至寻常百姓,严格按照土地多少征收农业赋税。
废除徭役,改为官府以钱粮招募的形式进行,各地不得强行以官府名义征召百姓做事,凡属于农田水利改造、运河疏通等工程,一律由官府拿钱雇佣劳力进行。
第七百九十五章 不一般的调整(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