骜之类的人,写一篇深度解读论文、送到反对档智库那里,乐子就捅大了。
如果有人能逮到这样的机会,那么别客气。写完文章后,要么美国人的某个基金会,会拿着上千万美金来堵你嘴;要么某个CIA的特工,会想尽办法干掉你灭口,风险与机遇并存。)
基辛格72年的时候,就是这么把反导条约的事儿瞒天过海办成的。
捋完这一串脉络,顾骜豁然得到了一点启发:
现实政治中,想靠强行突破宪法规定的表决阶段只能投票、不能修改这个铁律、折衷和稀泥,是不可能做到的。
因为宪法这么规定,就是为了分权,确保立法的人只管立法、行政的人只管行政、执法的人只管执法。
这是三权分立的最基本要求,事关美国国体,万万不可能被动摇。
否则允许“折衷”的话,就相当于允许行政官员国务卿、在国会立法的时候提供怂恿性意见乃至误导了。
这就好比在任何两审终审制的国家,诉讼法都会规定“二审发现一审价值判断和法律适用错误,可以直接改判。而发现事实认定不清、或者有必须采纳的新证据的,应当发回重审”。
这就是防止有人特地瞒着重要证据、到二审再拿来证据偷袭,不给对方准备时间和想明白后“再来一次”的机会,直接蒙混过关一锤定音。
你国务卿和总统要临场修改,早干嘛去了?就是不让你现场
第185章 伪证的最高境界(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