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明认为不谈恋爱是艺人的职业道德,尤其是年轻人,应该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事业上而是爱情。
年轻人心智不成熟,很容易为了爱情而出傻事和错误的决定,要是万一因此而导致公司损失利益,后果该由谁来承担?
而季久则认为艺人也是人,而渴望谈恋爱是人之常情,完全禁止谈恋爱也未免太过绝对太过无情了些,不够人道。
同时,他们不能保证他们签的每一个演员都是本科出身,而演戏是一件需要有一定人生经验的事,恋爱或者是失恋都是人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一个非常宝贵的体验。
他们要去爱,才会懂得爱,要失恋过,才会懂得失恋的痛苦。
演员有了的这样的体验,才能够更好的演好戏。
但乔明却不这样认为的。
季久当初和乔明在这项条款上犹豫不决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不强制添加这项条款,只在签约前明确的摆出了自己的态度:不强制,但绝不支持,尤其不支持与公司内部人员恋爱。
恋爱不允许影响工作状态,不允许有与多人交往或者插足他人感情等不道德的行为,事业上升期不允许公开恋情,经纪人有看管义务,若是出了什么问题,经纪人与艺人同责。
简单的说就是,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作为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成员,季久同意乔明的主张。
艺人也是人,一旦谈了恋爱,自然而然的会为恋人而考虑,在工作上也会有所顾虑,会渐渐开
第三十五章(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