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过眼,怎么看怎么不平等,可是在古代已经算是在保护为奴者的利益了,谁让他卖身为奴的呢?逼良为奴是重罪,一经发现就要腰斩,这也是为了保护平民百姓,可是如果自己活不下去才卖身为奴的,靖朝的法律已经够意思了。可是在北蛮国可没有那种说法。
在北蛮国,奴隶的地位甚至不如牲畜。因为牲畜是一个部族的粮食和财富,能够创造出许多价值,是所有人都离不开的存在,而奴隶却是有也行,没有也没关系的。
所以在北蛮国,奴隶被打死实在是太常见的事情了,无缘无故就打死奴隶简直司空见惯。北蛮族的制度还停留在奴隶制的阶段,主人死去甚至要奴隶活埋陪葬,生生死死也不过就是主人的一句话而已,谁将他们当成人来对待呢?
奴隶根本就不被北蛮人当成财富,而是不值钱的消耗品。在交易上,十个奴隶才能换一只牛或者一匹马,平日里更是获得不了多少吃穿。有的苛刻的主人甚至三四天才给奴隶一点吃的,反正饿死了再去抓就是了,全天下人还不是有的是?这些奴隶除非性别为女,长得好看,被主人纳为了姬妾,否则最多活个两三年也就累死饿死病死了。
因此司徒晟的这道命令对于这些苦难的奴隶来说就是生的希望。只要劳作十年就可以获得平民的身份,而不再是任人宰割,杀死都不需要理由的奴隶,还有比这个更幸福的事情吗?
靖朝判罚的劳作比起他们作为北蛮奴隶的时候要做的事已经轻巧多了,获得的食
红楼之沧海横流_分节阅读_8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