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和管理权,和后世的分红是一样,所以有爵位的人哪怕拥有再多朝廷赐下的田亩也是没有办法凭土地获得权势。
这个田亩的数值当然只能自己应用,是不能传给子孙的,因此这个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江源自己所拥有的土地并不多,完全没有超过他那个二品官员的线,朝廷赐予的土地他又没有管理权,只是吃红利而已,所以他也不知道有这么条法律。
这条法律的出现显然是为了阻止土地大量兼并的,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至少在靖朝北方兼并土地的情况比起江南来说简直是太少太少了。不过在天高皇帝远的江南,这些勋贵、世家想出一个规避法律的方法来。
方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将自家的奴才放出去成为平民,再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田庄挂在成为平民的奴才名下去管理,这样就能合理的规避法律上那超高的税收了。有的人家甚至为了能让奴才替他们管理更多的土地而给奴才捐官,比如说荣国府那个赖家就是这个情况。
奴才虽然成了平民,可是他们的家人还被世家勋贵攥在手里当人质,自然也就不敢背叛。就算有那丧了良心,不顾家人的奴才,他们手中的权势哪里能和主家相比?当地的官员只要稍加揉搓,他们还得将吞下去的粮食老老实实再吐出来。
“幸亏”贾府的田产被贾母和王夫人接连卖掉了不少啊,否则光是一个赖家加上她们那些陪嫁的奴才哪里能够,说不定得放出更多的奴才来呢。
也难怪贾母打起贾
红楼之沧海横流_分节阅读_5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