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地顺利,首先是北大年的官员消息来源广泛,他们对南洋地区的陆上和海上形势、各种消息、传说比较了解,这让朱北国省掉了很多解释、说明的麻烦,同时大概是笔谈相对于口头谈话来讲,可以多一点时间思考的缘故,而且文字表达起来比嘴上说更严谨更准确的原因,双方在来往了几个谈判回合后就谈妥了很多事项,其中包括一些重要的协议,比如《北大年澳洲联邦通商协议(草案》。
该协议商定,澳洲联邦将在北大年设立一个官方代表处,并将在这里派驻澳洲联邦公使和随属人员,同时澳洲联邦所属的商业机构也可以在北大年设立自己的商业代表处和商业机构,第二个会谈成果是《北大年港与澳洲关税贸易协定》,其中的主要条款,是关于税收和入港查验手续等方面的内容。
双方商定,根据入港贸易量,北大年港依次将货物入港税率从百分之十逐渐递减到百分之三点五----并且以三万两白银为起点,船上的货物按照市值计算,每增加一万两,则税收降低百分之一,直到最低税率。
对于这个“货物入港优惠税率”,双方在会谈结束后宣布,适用于所有来北大年做生意的贸易船和商队,尽管从实际意义上讲,对于大多数小海商小商队来讲没有任何优惠,但嗅觉敏锐的各国商人还是从中体会到澳洲人宣称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不是一句空话——不少有一点实力的商人,特别是来自欧洲的商人们,已经开始认真考虑是否应该直接去南
1242 贸易协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