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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余罪:金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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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公子番外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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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我去买了一盒毓婷,但这个小盒子在口袋里揣了很久,不知道要不要拿出来。
    我很想要一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好。如果是男孩,我会尽早教他去处理各种关系,可以早熟一点,可以情商高一点,最好几岁就能跟在我后面去见识各种严肃的谈判,学会应付事务,学会见识大场面,学会担当。等他长大了,他就可以轻松应付这一切,跟玩似的。如果是女孩,就让她学会享受生活,学会爱,她可以像公主一样,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明白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爱。
    我三十岁,没有父母,没有真正的亲人。天知道我多么希望有一个每天等我回家的女人,和一个看见我就会扑上来撒娇叫爸爸的孩子。那种血脉的温情是赚多少钱、缔造一个多大的商业帝国都没有办法取代的。
    这小小的一颗药,也许会杀死我可能出现的孩子,我舍不得。
    可是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注定有太多的麻烦事,她的身体其实也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心理上应该也还没有办法接受一个孩子。对她来说,这个时候还不适合生孩子。
    我把决定权给了她。
    我把药给她的时候,分明看到了她眼里的忧伤。
    可她还是把药给吞了下去。
    谁说男人的感情比女人要理智得多?这个十七岁的小女孩,显然比我更懂得如何去取舍。这一年以来,我不相信她对我没有一点真感情,可是她的取舍,比我想象的更果决。
    说是说

秦公子番外十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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