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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来了个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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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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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何建鄂家的这样不分是非黑白的做法,赵红霞非常不满。从此,吵架打架,成为两口子生活的主题。
    1988年5月26日下午四时许,在何建鄂的母亲家的平房里,何建鄂与赵红霞发生激烈争吵,随后,何建鄂就将赵红霞按在床上,两条腿死死压住赵红霞的胸部,然后拼命殴打。赵红霞惨叫不止。他还嫌不够,竟然抄起了剪刀,猛刺赵红霞的头颅。
    赵红霞当时就昏死过去。
    为了制造“他杀”的现场,他把屠刀指向了刚过完周岁生日的儿子何果。
    何建鄂拎起儿子的小腿,任凭头朝下的儿子痛哭,来到了地窖口,他一刀切断了亲生儿子的脖子,然后扔进了地窖。
    此时的赵红霞,年仅25岁,何果,仅仅周岁。
    血案发生后,何建鄂的母亲多次托人找到赵红霞的家人要花钱私了,被赵红霞家人坚决拒绝说:“杀人偿命!”
    何建鄂的母亲是原知青办公室主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当年掌握着地方上劳动就业的分配权力,是极有实权的人物。
    私了不成,她开始了不惜代价的营救活动。
    1988年命案发生时,何爱怜任林区副区长,分管劳动工资等工作。
    何爱怜和何建鄂的母亲很熟。
    1989年,何建鄂的母亲把早已经有男朋友的女儿何建浙介绍给了何爱怜的大儿子,此时的何爱怜已经是h省监察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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