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把我的念念带走了?”
她大睁着眼睛,眼泪一点点掉落下来,自言自语道,“你把念念送回来好不好,我去陪你,这日子,其实我早就活够了,我本该就去陪你的,你在那边一定是孤独了,这五年我没有好好对你,是我对不起你,我现在就过去陪你,你答应我,把念念送回来好吗?”
墓园荒无人烟,没有人能回答她这个问题。
她笑了下,“你不说,我就当你是同意了。”
她将孩子用衣服自己包了包,然后轻轻在孩子头顶亲了亲,放在了地上,然后从口袋里,摸出那个从病房里偷出来的手术刀,对着手腕,比划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的挑断了静脉血管。
暗红的血瞬间就顺着伤口渗了出来,莫欢坐在墓碑前,伸手轻轻擦拭着上面的照片,渐渐地,露出陆谨行的脸。
很瘦,病态的瘦,但是眼角的笑容却非常温暖。
她想起他以前一直问她的那句话。
他说:莫欢,如果你先遇见的是我,会不会爱上我。
她一次都没有给他答复。
不是因为这种假设性的问题没有意义,而是因为,无论重新开始多少遍,她都不后悔曾经的爱过那么一个人,但是现在,她后悔了。
她累了,兔子已经坚持不下去了,因为她的大树,五年前就倒了,哪怕它重新发芽长大,却再也不是曾经的那棵树,她早就该放开了。
陆谨言得知消息带人赶过去的时
第十四章 猩红刺目(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