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李文华在侧,还是算了。总会有机会的——我这样对自己说。
最后一件事是最不起眼的,但就是这件事居然成为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的关键所在!闫凯的执行通知书居然单独到达,他的终审判决是盗窃摩托车半年,刘三军的伤害罪三年,越狱罪一年,合并执行四年。被安排去当劳动号——留所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是愕然,因为我知道,在五年刑期以下,一般看守所只留两种人,一是表现很好的,二就是有关系的。不是公安局哪个部门领导的亲戚熟人,就是家里花了钱的。我万万没有想到闫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外地人也会留所!
我将我的疑问讲给龙飞听。龙飞听了不以为然地一笑:“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自己都说了,有关系就行,闫凯不是表现好,那肯定就是有关系了。再说了,他在看守所发生的这两次事里,充其量就是一个小毛贼,李文华才是罪魁祸首,他都还好端端地活着,这不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如今这年头,到处都是贪官污吏。以前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成了有钱能让磨推鬼!真他妈的什么世道!”说着他狠狠地几拳打在墙壁上。
直到一切真相大白之后,我才了解到这件事情的真正原因,他根本与金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