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当然很多人也无从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了。我还见过一些人,他们甚至天真的以为,号子里的一切规矩都是看守所官方规定的,这种愚昧和无知,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我翻开这本早就花了钱,但是以前没机会,后来是没有心情看的书籍,顺着李林给我指向的地方看去。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我看了看李林,李林又给我翻了几页说:“你再看看这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我越看心里越惊,啪的一声合上了书,心里想:真是凶多吉少
116调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