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理当延请诅祝。子瞻所患者,不过是在寻常不过的失心疯罢了。从殷商一直到宋国,数百年间,失心疯是普遍存在于贵族与民间的疾病。从来就没有方者妙手除去病根,使失心之人恢复聪慧的先例。”诅祝,也就是巫师,掌管着天帝和社神的祭祀。而子瞻,是公子卬的字。
公子御显然博闻强识,中医的针灸药石确实对失心疯感到力不从心。
不过虽然结论是正确无误的,但是论证的过程在后世看来荒诞不羁。
真实情况是,宋人有“内娶”的传统,男孩子一般都惯于迎娶自己的堂姐或者堂妹。在他们的理解中,这种伴侣从小青梅竹马、知根知底,是再合适不过的良配之选。
后世公羊派的儒者就吐槽过:“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一个国家从国君到士人,都近亲结婚,结果导致整整三代人没有出过一个智力正常点的贵族能继承新的大夫之职。
当时的楚国人常常嘲笑宋国人说:“郑昭宋聋。”此言得之,内娶制度下,宋国量产二一三体综合征的后代,当真是一代比一代傻。春秋之人不知道这种遗传病,只得称之为“失心疯”。
“我和亳城的诅祝交情颇深,亳城的三位社神都是由他来主持祭祀。你和子瞻这个遭遇,怕是没可能参与本届的夏苗盛事了。待到此间事了,叔叔遣人替你去邀来这位能通灵神祇的大能。以往在长丘城,也就是我的封地,我治下的封臣、国人一旦染疾在床,全依仗诅祝之能,方可度厄
第三章 金牛铜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