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每天帝都发生那么多的事,我们当记者的哪闲得住啊!”赵记者四十多岁,头顶的头发有些稀疏,一双金鱼眼,可能是经常熬夜赶稿子,眼袋很明显。
之前因为路老太太的案子,两人相识,后来王川请他吃过几次饭,所以两人比较熟。
“您昨天说有事找我,什么事?”王川道。
“有个案子想让你帮着看看,有没有希望认定成工伤。”
说完,赵记者从包里拿出来一摞文件,递给了王川:“这些是案子的复印件。当事人的儿子在道路施工过程中被车撞死了,但是劳动部门不予认定工伤。
不认定工伤就拿不到工伤赔偿,官司从劳动仲裁打到一审,二审,最后法院认定双方是雇佣关系,对方承担雇主赔偿责任,给了二十多万死亡赔偿金。没办法他们只好先回老家给儿子办后事去了。”
同样的伤残等级,工伤给的补偿金要比雇佣关系中雇主给的赔偿多很多,另外,雇主可能没钱陪,但是工伤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赔偿有保证。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律师在接待这类案件时,建议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而不优先适用雇主责任的原因,万一认定不上工伤,还可以主张雇主的赔偿责任。
“这案子是您朋友的?”王川问道。
“不是,是我们台里一位领导的远房亲戚家的案子。人家求到我们领导了,我正好跑这条线,就自告奋勇拿过来了。
你也不用有压力,之前我们领导也找大所的
第628章 契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