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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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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辞职信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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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这种情况在理论界存在分歧,有人认为辞职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后才能生效,也有人认为离职申请与辞职通知一样都是形成权, 即时生效。
    当然这种情况在贵酒店的这个案子中没有意义,因为员工提交的是辞职信。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对方是否承认曾提交辞职信, 另外酒店这边有什么证据证明对方提交了辞职信。”王川解释道。
    “哦, 我明白了。也就是说,只要是员工提交了辞职信,不论她后期是否毁掉辞职信或者要求撤销辞职行为,都是无效的。劳动关系在酒店收到辞职信之时便解除了!对吧!”高经理道。
    “对,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如果对方毁掉了辞职信,就需要酒店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曾经提出离职的事实了!
    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再不承认, 酒店一旦做出辞退通知就会很被动!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王川提示道。
    “嗯, 证据好办。在员工撕毁辞职信后,人事主管找她谈话时录了音, 对方承认提交了辞职信,然后将辞职信撕了扔进了马桶,而且声称她撤回了辞职信。
    另外, 酒店还有辞职信的复印件,是员工提交辞职信时人事专员复印的。”高经理道。
    “对方极有可能会否认辞职信复印件的效力,另外录音中必须明确对方的身份,如果录音很清晰,我觉得酒店给她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的风险基本可控!”王川道。
 

第506章 辞职信的法律效力(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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