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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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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章 要不要收点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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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维权时公司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此类案件属于侵权案件。但是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或者竞业禁止)约定则属于劳动法范畴,需要劳动仲裁前置,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两者的诉讼成本也不同,法院收取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诉讼费是根据原告主张的赔偿额度来确定的,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责任,一裁两审都是按照劳动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的(劳动仲裁免费,法院的诉讼费仅收十元)。
    上述两类案件的诉讼成本存在巨大差距,获得的赔偿数额自然也不可能一样。侵害商业秘密类案件一旦获得法院支持,赔偿款项一般都会很高,有些案件的赔偿数额在常人看来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有可能构成侵害商业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足可见该类案件的惩罚力度之严苛。
    反观违反竞业限制类案件,司法实践中多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标准进行裁判,赔偿数额过高的,经对方申请,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可以进行调整。裁判的赔偿数额比侵害商业秘密类案件要低很多。
    “哦,这种案子听起来挺复杂的,专业性也很高啊!”黄总皱起了脑门,接着问道:“王律师,您看我们这个案子已经这样了,后期我们怎么解决比较好。”
    “贵司子公司有没有《员工手册》?对方有没有签署过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之类的文

第501章 要不要收点咨询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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