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47章 重大疾病!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不说话,胖胖的女法官看向原告:“原告,你们先出去下,我跟被告谈谈。”
    王川和冷美人起身走出了法庭。
    “被告,你怎么想?”胖胖的女法官见原告走出法庭后,问道。
    “法官,您说我这病能算重大疾病吗?我承认我确实有刚才他们说的那种病。但是我也渴望有个家,我是爱她的,要不也不会跟他结婚。”油腻男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一般来讲,所谓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当然生活包括夫妻生活和日常生活。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那些疾病算是重大疾病。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宜结婚的疾病有三类:
    第一类,严重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是先天形成的,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能力,其后代再次出现类似风险的几率极高,一般医学上认为这类疾病不宜生育。
    第二类,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生育的其他传染病。这些疾病属于国家严格控制传播的疾病,因为被列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第三类,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这三类都是重大疾病,不宜结婚。
    根据你之前您所说,及对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您这种疾病属于极难痊愈的一种疾病。
    而且夫妻房事也是夫妻关系的一

第247章 重大疾病!(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