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枪,因此警署下令他们在装备齐全的情况下,直接从自家出发开车去巡逻寻找,不使用警车的好处在于罪犯也难以闻声躲藏。
由于发现时,值班警察已经昏迷,且尚未苏醒,不知道那女孩已经逃走多长时间,不清楚她能到达的活动范围,搜寻困难可能有点大,要求他们务必扩大搜寻范围。
肯特接受了指令,已经坐上了驾驶座,向着大路开去,在紧迫的任务面前,他的肾上腺素激增,呼吸有些紊乱,这几乎是他从警校毕业以来,第一次遇上这样紧急的状况,以往只在演习中会使用的紧急预案真的在实行,真难想象,这一切都是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孩造成的。
说实话,在警校中接受培训时,肯特也曾怀着过为正义,以及守护民众安全的光荣理想,即便培训中的粗暴与蛮横有些超出他想象,他依然坚持着,而当他走入社会,发现警察实际上并不受欢迎,他也必须像培训中那样,对民众持以警惕而粗暴的态度,才能完成任务,肯特确实感到疲惫无力。
他曾以为,作为警察最难熬的是那些危险的案件与杀人犯,在警局多年却只是被琐事与犯了小法规的居民烦扰,当他拦下一位行人,对方排斥的眼神和抗拒的神色更让他内心冰凉,他也只能根据规章制度板起脸,强硬地要求对方出示一些证件,再把手背到背后。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似乎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说来可笑,最后竟然是一个来自国外的女孩,她对他报以恳求而急切的眼神,肯特知道
坏种(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