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细节还都填充在他的脑子里,就算他的想法做失败了,写出来的作品没有达到及格水准线以上的水平,也能完全推翻,重新文抄出来一本儿侦探名著。
俗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经过前两本书的历练,顾城觉得自己的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逐渐开始在作品中呈现出了一些自己独特的风格出来,他希望能通过这次的写作,把这个风格完完整整的给展现出来,然后被他吸纳和熟练成为自己独特的东西。
所以在写作这本书的时候,他是真真正正把这部作品当成是由自己完全创新出来的题材,无论是人物还是环境以及所有其他的东西,全部都由自己的思维改变创新。
“夏福,华国文学系高材生,早年间有过留学的经历,从小家室丰沃,父亲是本地一个德高望重的文人,家族在国内也有一定量的势力。”
“再从国外归国之后就开始着手创办了一家侦探社,用自己独特的破案技巧帮助本地的警署破获几个大案。”
“这家侦探社几乎是国内第1家侦探社,毕竟这个职业对于国人来说实在是有些太过于陌生,属于舶来品,在夏福上面有一个从军的哥哥,还有一个姐姐,他是家族中的第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