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超人留下的痕迹,假如他的运气足够好,他甚至有可能抓住超人;另一部分的他却又对超人的行径咬牙切齿,恨不得冲对方大声咆哮,恨不得用自己攻击力最强的武器冲超人射击。
为什么?
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美好和平的国家,有那么多美好和平的城市,如果这个穿着愚蠢的三原色制服,给自己取了一个愚蠢的外号的超级人类过强的炫耀欲实在是无处发泄,他完全可以选择去哥谭,去犯罪城市中维护秩序,莱克斯敢保证,哥谭市一定会用自己无可拯救的黑色给这个天真的红披风一个痛入心扉的教训。
可不,他就是不去哥谭。
就算不是哥谭,这个愚蠢的大个子也能够去繁华的纽约,亦或是中心城,再不济,星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莱克斯一向对于在他管理之下的大都会很有信心,可公允地说,大都会并非全国最好的城市,他所列举的这些地方,至少每一个都有某一方面和大都会有一拼之力。
当然如果一切都如他计划的那样,过不了几年大都会就能成为整个世界最为伟大的城市,可他每一项计划里都排除了来自超人的干扰。
超人选择的偏偏是大都会。
为什么是他的大都会!
巨大的愤怒充斥在莱克斯的心间,只要一想到这个超级人类就藏身在他的城市里,甚至有可能从他的头顶飞过,一想到那个超级人类正对他的城市虎视眈眈,莱克斯就感到一股说不清的焦躁和恶心。
[综英美]官逼同死哪家强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