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要拍鬼故事啊,一个人来到了闹鬼的屋子,然后点燃了几支蜡烛,撒了一圈酒,这明摆是为自己准备追悼会啊,这个时候我当然不能做傻事,在这个屋子的角落点着四根蜡烛都可以召唤笔仙了,当然了,笔仙的事情谣传因素比较多,真正如果有鬼出现的话,是不需要这些东西的。
看到这几个蜡烛之后,我觉得的确有点渗人,而且重要的是我好像身上并没有带火源,我都已经这么长时间不抽烟了,身上早就已经没有带火的习惯,看来只能浪费一张火符了。
从公文包里翻了一会儿,然后找到几张火符,把其中的一张放在床上,另外几张放在了我的衣兜里,我坚信这屋子的主人还会出现的,所以我一定要准备好万全之策。
“着!”
我的右手一挥,轻轻念了口令,一张火符就在我手上烧着了,只是这火焰和其他的火焰有点不太一样,就好像是传说中的三味真火,这样的火焰可以把鬼魂的身体部分灼伤,但是要让一个鬼魂魂飞魄散,一张符咒明显是不够的。
这时候我已经点着了一个蜡烛,把手中几乎已经烧完的火符咒熄灭之后扔到了地上,借着蜡烛的微光,我看到了这个小本本上写的内容。
“9月18日税务局3,9月21日土地规划局6,10月1日律师事务所5,10月31日人民政府50……”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什么政府什么局,难道是去交的税,不过为什么交的税会这样记录下
第一百九十四章 符咒配酒(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