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林凡确实受到过他的帮助。
大约是三年前,冬天。
那时候林凡才十四岁,带着林嫣儿刚刚来到长源县,人生地不熟,身上分文不剩,只能靠路边乞讨。
但当时外面气候严寒,连着几天都飘着鹅毛大雪,人们都待在家中不出来,街道上人很少。
连着三天,林凡都没有乞讨到东西,只靠着路边挖到的野菜。
兄妹二人也没有地方住,窝在县外的一个山神庙中。
直到第四天,饥寒交迫的林凡决定不再乞讨了。
他要活下去!
他要偷!
偷钱!
下定决心后的林凡便开始搜寻目标。
没多久,他便看中了一个身穿锦衣的青年。
青年看上去二十六七岁,形色匆忙,一身白色锦袍,看上去是富贵人家的子弟。
但最重要的是,他的钱袋就系在腰间。钱袋看上去沉甸甸的,其内钱财定是不少。
林凡没干过扒手,但他见过扒手。
只要快速自然地走过去,假装没注意到碰他一下,利用这瞬间解下他的钱袋,最后走人。
大功告成!
流程很简单……
林凡在心中过了一下,发现没什么问题,便向那青年走去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就在手刚刚放到钱袋上时,手腕就被抓住了。
“小兄弟!有手有脚,为何要偷东西啊?”
第二十二章 聂阳,阳光的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