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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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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东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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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可以辞退他,但是要由职工参与评价。”曹大成直接就怼上了。
    “好,我们就按照这位工友说的实施。不知道各位对聘用合同第十六条还有其他意见吗?”秦成孝强压住心中的快意。
    如果这些工人阶级仔细阅读第十六条的话,会发现里面已经有了关于工人代表参加员工评价,以及职工犯罪、连续考核位居最后等级则解聘的规定。
    朝三暮四不可,朝四暮三可否?
    可!
    众人还不理解这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终生劳动合同”的差异时,工人代表没办法继续提意见了。人家都同意了,众目睽睽之下有什么胡搅蛮缠的余地?
    朱庆和更进一步发问:“我知道大家都对终生合同情有独钟,可是我想问一下:企业要是倒了呢?”
    企业要是倒了,按照当前的制度,失去职业的职工参加劳动部门按待业人员组织的培训,在半年之内领取标准工资的75%救济金,半年之后救济金改为每月30元。两年之后还找不到工作的,将由民政部门按社会救济金标准发给。
    所以说,国营企业的终生合同其实是要打个问号的。
    有个工友反应过来了:“这不是你们资方应该考虑的事吗?可是你真要垮了或者跑路,谁能找得到你?”
    “跑路风险”是华国民营企业的特殊风险,因为华国还没有一中完备的“有限责任文化”,很多民企老板承担的实际是无限责任。

第220章 东北(六)(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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