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那名倒地的大兵身上摸出一把袖珍手枪,熟练且灵活地拆开弹匣装进子弹,然后将铁链在枪口一缠。
扣动扳机,子弹擦过铁链,破片划开手腕边缘细腻的皮肤,留下浅浅的血痕,他只顿了半秒,就满不在意地对着锁扣又开了一枪。
手铐立刻碎成四片,脱离了那两只就骨架来说足够称得上纤细的手腕,大概是蓄意的,那枚子弹直接擦着镭射眼的脸颊划了过去,位置把控得非常精准,正好擦过鬓角,搅碎头发,又不会留下伤痕。
典型的“宋墨”做派,尤其是在面对斯科特的时候这种作风就会变得尤为明显。
但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斯科特完全生不出在学院里要跟他一较高下的念头。
他一直不喜欢宋墨,不是其他人猜测的那样,因为宋墨抢了他的风头,比他更受女孩子喜欢,或者因为他每次都被宋墨耍的团团转。
……好吧,他承认也有这么一点点这些原因在里面。
但大部分的,是因为宋墨对查尔斯教授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