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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京开始当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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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成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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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后者给出的条件简直与前者有云泥之别。
    索尼公司在提出的签约请求被洛泉拒绝以后并没有再纠结于这点,而是转头想向洛泉购买这三首歌的独家发行权。
    只是发行权,而不是版权,哪怕是签了合同,歌也仍然属于洛泉,关键价格还非常有诚意,十年独家授权,打包价两千万日元,而且是税后,销售所得的利润分成还得另算!
    这价格是艾回公司的近七倍倍,还不卖版权,对于一个新人,这绝对是超良心的价格了!
    系统只是限制她不能以艺人身份和这些公司签约,但是让唱片公司给她发行音乐还是可以的,更何况索尼唱片公司给的价格还这么公道。
    要不怎么说是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一,瞧瞧这格局,同样是在日本竞争的唱片公司,对待新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洛泉不贪心,看到价格合理她立刻做出了决定,回复的邮件只有短短的两个字:“成交!”
    日本和华夏不一样,至今都没有专门的身份证,虽然政府这几年一直在推行一种叫Mynumber卡的东西,但申请这种身份证明的日本民众还不到百分之二十。
    所以索尼公司在让洛泉提供身份行证明的时候,她是给的自己的学生证。
    两分钟后索尼唱片公司给洛泉发来了关于售卖独家发行权的电子合同。
    接收以后洛泉下楼在附近找了个有打印机的便利店,将合同打印了两份,并签署了自己的中

第4章 成名之后(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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