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脸哭笑不得:
“滚滚滚,不收。”
“不收就不收呗。骂什么人啊!”
“提醒你一句,”老板转头回来又说了一句:“如果你要签约什么影视公司,歌手公司的话,千万别让人家知道你会写歌编曲的。不然,别人就会像我一样,哪怕你写的再好,也会贬的一文不值,然后低价买进的。”
说完,帅气的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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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完了,被嘲笑也是应该的。
谁叫自己认人不熟。
但随即,张英夏内心狂喜:不过两三下,原先的百万目标就快到位了,哦也。
一边的肖律师递过过一张名片:“先生如果还有歌曲要签约的话,请务必找我。”
张英夏一脸古怪:“看我被坑你还挺高兴,准备要入伙还是怎么的?组团坑我?”
放佛看穿了张英夏的内心。律师笑道:
“二十万一首已经不是什么低价了,李政道先生不过是跟你开玩笑。”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帮他签合同了,这二十万一首,虽然不是什么高价,但是比他一般收歌的时候,已经是高价了。”
见张英夏还是一脸懵懂。估计心情好的肖律师也就多说了几句话。
“一般而言,经济公司的原创歌手,他们的歌曲也就是七八万一首,没名气的甚至更低。”
“我还见过被人压低到五千一首的歌曲,所以。”
第十三节 初展现(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