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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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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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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会议确定了以下议案:
    1、蒙边要隘地点由国家派兵驻屯。
    2、蒙古王公不经中央批准,不得向外国借债。
    3、各王公不得将财产抵押给外国,以保领土。
    4、蒙人举办新政,得经中央批准。
    5、发行蒙文报纸,以开民智。
    6、蒙旗悬挂五色旗,以符国体。
    7、蒙旗遵守民国法律。
    8、保全以前所属领土。
    9、承认已经开垦之地,其它地方不得再开。不得设立行省。
    10、各旗所需枪械由各都督代购,不准私运。
    11、东四盟防务联合办法。
    12、清理俄蒙债务。
    13、在郑家屯设立蒙古政务局。
    14、呼吁呼伦贝尔取消独立。
    15、合办华蒙实业银行。
    通过这次会议,徐天宝有效地稳定了内蒙的局势,防止了外蒙!独立波及内蒙,也为下一步平定外蒙叛乱打下基础。
    217养兵很费钱
    “军饷暂时按个人军衔发放,将来还要同职务挂钩,作战部队应该比机关高20%以上,具体为:三等兵兵每月4元,二等兵6元。一等兵9元;下士13元。中士17元,上士21元;准尉26元。少尉32元,中尉40元,上尉50元;少校80元,中校150元,上校250元;代将400元,少将700元,中将1000元,上将1500元。兼职不得兼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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