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其为衣冠禽兽都不为过。今笔者以天下正道,本朝律法为己任,特此披露:“显隆九年,边某尚未考中进士,在家中已有妻儿,却因贪慕朝中某位高官的权势而抛妻弃子,另攀高枝,由此方才得以高中二甲第三,进入朝堂。而当其妻儿寻到洛阳时,竟被他指使无赖人等多处阻挠,最终不知所踪。直到两年后,才有人发现这一对苦命母子竟已陈尸荒郊。“显隆十五年,时边某刚自外放回京,任户部员外郎,却因其一时疏忽,导致江南账目出现极大谬误。当时,是其上司,郎中李巍保下了他,认为他年轻不足,才有此疏漏。不料,其人不但不思感激,反倒趁机将罪过推到了李巍头上,致使李郎中被贬出京,最终病死岭南。而边某却趁机得以高升,顶替郎中一职。“显隆二十二年,边某又有兄弟在家乡犯事,殴伤人命。其人不但不思大义灭亲,反倒以权相压,迫使地方官员不得不将案子重审,断了其弟边有道一个自卫伤人”曝光在报纸上关于边侍郎的罪行可不止区区三条,后面还有他仗势侵吞他人田宅,强行把几个女子娶进家门之类的事情。每一桩事情都有着确切的时间,以及受害者的身份甚至姓名什么的,直把叶清给看了个目瞪口呆,只觉自己这一年多看下来的报纸内容都远没有今日这一篇章来得刺激啊。而到了最后,中则点明了发表此的用意所在:“凡此种种,边某所犯之罪委实骇人听闻,然其每次皆能靠着有人相助而得以脱身,实在是我大越法司之过失。本人虽无力为那些受其侵害之无辜主持
第421章 一文惊全城(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