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小卒,却依旧要逃来逃去,如同丧家之犬。
“是啊!”王洵叹息着附和了一句,心中也是好生感慨。当年在长安城中时,他对此地厌倦至极,无时无刻都想要离开。然而在数千里之外,那些曾经令他厌恶的东西迅速被淡忘,留在心中的,全是甜美的回忆,无比绚丽,亦无比鲜活。
“我当时还跟家里人说,去个一年半载,就能衣锦还乡呢!”方子陵笑了笑,对着路边的垂柳,仿佛从婆娑柳梢中看到了自己当年稚嫩的影子。
“我也是。跟家里人说好了,出去躲一年半载就回来。谁能想到去了这么久?!”王洵咧了下嘴,微笑着点头。杨氏和王氏两路神仙打架,殃及宇文至和他两条小杂鱼儿。为了躲灾,他不得不听从封常清的建议,进入白马堡大营,穿上飞龙禁卫的衣服。然后骊山扫雪,然后京师平叛,然后在曲江池看到贵妃娘娘和他的前夫幽会,然后在大漠当中受到哥舒翰的追杀,然后楼兰部落遭遇老狐狸,然后疏勒,然后大宛......一桩桩,一件件,被烟尘遮盖住的往事,潮水般涌上心头,令他几乎无法自已。
从头到尾,冥冥中仿佛都有一只大手推着他走。他根本无法逃避,也无法选择。做纨绔之时,唯恐被人当蚂蚁踩死,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拼命往上爬。做了校尉,还是命如蝼蚁。做了郎将、将军、大将军、采访使,重兵在握,本以为可以停下来喘口气了,一回头,却发现已经做了安西大都护的封四叔,轻而易举地被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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