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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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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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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王明允也跟哥舒翰半年前一样,半路上喝酒喝成的瘫子!”阴影中,有人忽然以极低的声音说了一句。
    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一生有两大最爱,醇酒和美人。即便在行军打仗之时,寝帐内也是夜夜笙歌。结果倒霉就倒霉在了这两大爱好上。年初他奉命回京师商议军情,半路上偶然从胡商手中得了一绝色歌姬。于是老怀大畅,日日跟歌姬躲在由八匹毛色纯白的骆驼所拉的毡车中“把酒言欢”。结果才走到长安近郊,人就突然中了风,接连昏迷了数日,才在太医的救治下勉强保住了一条小命。从此两条腿彻底成了残废,再也上不得战马,抱不得女人。
    这事儿本来也不足为怪,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沉迷于酒色中的人,十有七八都得不到善终。可巧就巧在,哥舒翰沿途所饮之酒,也是同一个胡商所献。而经过有司侦讯,歌姬招认,自己是胡商两年前从扬州花了半斗珍珠买下来的,随即便被胡商关在了兰州城内一处大宅子里,两年来与后者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直到今年年初,才又突然被从宅院里唤出,跟商队一道向凉州慢慢赶去。至于那个胡商原籍到底在哪里,家中还有什么人,歌姬一概不知。有司派遣人手连夜赶往兰州,查抄歌姬所说的院子,到了之后也是两手空空,连半丝线索都找不到。
    官拜西平郡王,手握十万雄兵的百战老将,居然在回京师面圣的途中被人毒成了半身瘫痪,朝廷深以此事为耻。对外只是宣称,哥舒翰旅途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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