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凝重了起来,想了好一会儿,才由沙千里带头,咬着牙回应,“当年高帅方寸大乱,竟然命令陌刀手头前砍自己人开道。几个从西域来的部族,又争抢着逃命。弟兄们被陌刀砍,被敌人杀,被盟友马踩人踏,血水把整个山谷都染红了。属下和黄兄弟是被埋在了马尸体下,最后才捡了一条命回来。但过后不敢靠近任何大城,也没有亲眼目睹被俘虏那些弟兄们受人欺凌的惨状,所以,算不清到底多少弟兄被俘。但大体上估计,至少有八千到九千的样子吧!”“
“不过其中一半儿是辅兵,正兵没带伤就被放下兵器的,估计没几个!”唯恐王洵将当年那支安西军瞧扁了,黄万山赶紧补充。
对此,王洵倒是深信不疑。此时大唐乃天下第一繁华之国度,从官员到百姓,几乎每个人都把骄傲刻进了骨子里。所以外人投靠过来,大伙能欣然接纳。唐人向外敌投降,无论其当初有多少理由,都会鄙夷一辈子。
到底大唐是因为其强大,所以才包容。抑或因为其包容,所以才强大。王洵也弄不明白。反正他相信自己遇到同样的情况,肯定会血战到生命最后一刻。这一点无关于对朝廷的忠诚,而是对家园,对本族,对自幼生长土地,对将自己养大的云姨,对陪着自己长大的紫萝等人,本能地一种归属感。无论遭受多少磨难,也很难令其淡化下去。
所以,王洵才不想让那些已经留了血的前辈们,继续在别人的马鞭下流泪。他们已经尽力了,他们应该得到更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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