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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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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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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苦刑呢?慈悲的圣母!天上慈悲的圣母!我的孩子,我的耶稣儿呀,有人将她从我这里夺走,从我这里偷走,在一块灌木丛里吃了她,喝干了她的鲜血,嚼碎了她的骨头!慈悲的圣母,可怜可怜我吧!我的女儿!我不能没有我的女儿呀!就算她在天堂里,这对我又能有什么用啦?我不要您的天使,我只要我的孩子!我是一头母狮,我需要我的小狮子.哦,主啊!您如果不把孩子还给我,我就要在地上自我作践,要用额头碰碎石头,要遭受天罚,要把您诅咒!您看得十分清楚,我的双臂完全损伤,主啊!难道慈悲的上帝没有丝毫怜悯心!啊!只要我找到我的女儿,只要她能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哪怕您只给我盐和黑面包,我也心甘情愿!唉!上帝我主啊,我只是一个下贱的罪人,可是有了我的女儿,我也虔诚了.出于爱她,我一心一意信奉宗教,并且透过她的微笑我仿佛通过天堂的大门看见了您.天啊!我要是能把这鞋穿在那只漂亮的粉红色小脚上,只要一次,再有一次,唯一的一次,慈悲的圣母啊,我宁愿赞美着您而死去!啊!十五年!现在她该长大了!不幸的孩子呀!,这居然是真的,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哪怕在天堂也不会见到!因为,我,去不了天堂.啊,多么凄惨!只能说那是她的鞋,如此而已!
    不幸的女人扑向了这只鞋,多少年来使她绝望.使她慰藉的鞋,她的五脏六腑像第一天那样在抽噎声中撕碎了.因为对一个丢了孩子的母亲来说,那总是第一天,这种痛苦是不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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