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河中并与御花园毗邻的岛岬,就地正法.念完,他戴上帽子,又重新坐下.
格兰古瓦悲痛欲绝,唉声叹气道:呸!多蹩脚的拉丁语!
这时,从被告身边站起一个穿黑袍的人.这是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官们肚子叽哩咕哝的响着,低声嘀嘀咕咕起来.
律师,说得简短些.庭长说.
庭长大人,律师答道,既然被告已经供认了罪行,我只有一句话要向诸位大人言明.这里有撒利克法典的一项条款:'如果一个女巫吃掉了一个男人,而且该女巫供认不讳,可课以八千德尼埃罚款,合两百金苏.’请法庭判处我的当事人这笔罚款.
该条款已废除.国王的特别状师说道.
我说不对!辩护律师反驳说.
表决吧.有位审判官说,罪行确凿,时间也晚了.
接着当场表决,法官们随意举帽附和,他们正急着回家.庭长低声向他们提出这生死攸关的问题,只见昏暗中他们一个接一个脱下头上的帽子.孤立无援的被告好像在望着他们,其实她目光慌乱,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接着书记官开始记录在案,然后把一张羊皮纸交给了庭长.
这时,可怜的少女听见矛戟碰击声,众人移动声,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在说:
流浪女,您将在国王陛下指定的日子,中午时分,身穿内衣,赤着脚,脖子上套着绳子,由一辆囚车押到圣母院大门前,手执两斤重的大蜡烛,在那里当众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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