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
转绿灯了,比尔轻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会非常成功,但我觉得你还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实状况,后来事实证明,在美国还真能靠写恐怖赚钱。《二次降临》后来改成《午夜行尸》这个书名,出版后销售奇佳。当时我跟家人已迁往科罗拉多州,着手写一本新的,内容是关于一间闹鬼的旅馆。有一次在赴纽约时,我和比尔在一家名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头淡灰色的大雄猫显然把点唱机据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来,才能看见有哪些歌可点),并将的情节说给他听,听到最后,他把手肘撑在桌上,头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严重的偏头痛。
“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问。
“我很喜欢。”他言不由衷地说道。
“那么有什么不对吗?”
“先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再来是吸血鬼,现在又是闹鬼的旅馆跟能通灵的小男孩,你会被定型的。”
这一回我比较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许多恐怖作家,例如洛夫克莱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兰克·贝尔克纳普·朗恩、弗里兹·雷伯、罗伯·布洛奇、理查德·麦西森、秀兰·杰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归为恐怖作家)等,多年来他们都让我得到不少乐趣。于是在嘉士伯酒吧里,看着猫睡在自动点唱机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编辑把头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况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为像约瑟夫·海勒那样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
第11节(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