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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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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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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
    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
    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来没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
    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柴凤英不但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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