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舍并房主人同到州衙厅上回话道:“鲁提辖惧罪在逃,不知去向,只拿得房主人并邻舍在此。”
府尹见说,且教监下,一面教拘集郑屠家邻佑人等,点了仵作行人,仰着本地方官人并坊厢里正再三检验,已了,郑屠家自备棺木盛殓,寄在寺院。
一面叠成文案,一壁差人杖限缉捕凶身。
原告人保领回家。
邻佑杖断有失救应。
房主人并下处邻舍止得个不应。
鲁达在逃。
行开个广捕急递的文书,各处追捉;出赏一千贯;写了鲁达的年甲,贯址,形貌,到处张挂。
一干人等疏放听候。
郑屠家亲人自去做孝,不在话下。
且说鲁达自离了渭州,东逃西奔,急急忙忙,行过了几处州府,正是“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
鲁达心慌抢路,正不知投那里去的是;一连地行了半月之上,却走到代州雁门县;入得城来,见这市井闹热,人烟骤集,车马驰,一百二十行经商买卖行货都有,端的整齐,虽然是个县治,胜如州府,鲁提辖正行之间,却见一簇人围住了十字街口看榜。
鲁达看见挨满,也钻在人丛里听时。
鲁达却不识字。
只听得众人读道:“代州雁门县依奉太原府指挥使司,该准渭州文字,捕捉打死郑屠犯人鲁达,即系经略府提辖。如有人停藏在家宿食者,与犯人同罪;若有人捕获前来或首到告官,支给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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