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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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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了,因为一条狗也是一条生命,你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一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的。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的这本书里,里面有一只狗,一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的头凑在他的膝盖上,轻轻地蹭着。
    他伸手,
    抚摸,
    狗头。
    然后,
    慢慢地起身。
    狗却挡着它,不让它出去,抬起头,看着他,嘴里还流着哈喇子,它饿了,在讨食。
    在妻子的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
    它是喜欢吃火腿肠,
    但真正每天必须吃的,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
    而是活人的鲜血。
    在故事里,每天晚上,它都会出去一段时间,是为了觅食。
    它会出去咬人,吸食它的鲜血后再回来,被吸食鲜血的人只会觉得昏沉了一下,精神有些不济,不会有其他的问题,甚至都不会察觉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它吸食血的分量,其实是目标对象身上的孽债,如果作恶的少,坏事做得少的人,就只吸食一点点,如果是那种彻头彻尾的坏人,被直接吸食致死都有可能,当然,如果是好人的话,它根本就不会找到你。
    记得当初妻子说过,她原稿里这只阿拉斯加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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