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了几首诗抄出来,结果名动京城,连郡子都喜欢上了她。”
“她的毛笔字写得好吗?”
“嗯,这是女主唯一的资本,她从小就开始练毛笔字。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来间断过,不仅能写一手娟秀小楷,还能写一手大字。”
“那还好,起码不是一无是处。”
高林听两人竟然讨论起内容来,不由笑道:“这只是好吗?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说到文芳毕业于南方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后来怎么就改了一个话题,一直在讨论了?”
曾文芳与唐冬阳对视一眼,也觉得奇怪,刚才说得兴起,但为什么会突然聊起起来呢?
哦,曾文芳想起来了,之前说起自己学文,然后不小心说到了“穿越”,然后她不得不解释,然后就这样了。
“今天你们要同我们一起去吃饭吗?”心虚得不行的曾文芳打了个哈哈,想换一个话题。
唐冬阳却还想着刚才那篇,问:“后来呢,女主人公在古代过得如何?”
曾文芳没想到唐冬阳如此执着,女主人公过得如何,她也不知道呀。刚才她只是一时兴起,胡扯的,至于结局如何,她还没想好呢。可是,她说自己看了这么一篇,既然印象这么深,没理由忘记的结局呀。
曾文芳郁闷了,只好继续编下去:“女主人公除了字写得漂亮,不是还有我们现代女性许多优点嘛。虽然是文科生,但好歹也上过十几年学,算账、理家之类的可难不倒她。还有,女主是个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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