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自己的规则和黑幕。数人共用一个账号,甚至某个工作室直接把文字当做商品在经营,这种事也不是没有的……甚至于不客气地说,很多。
但是这种事情其实是不能见人的,可以传说,却不能承认。
这种行为,对于规矩的作者来说肯定是令人厌恶的,对于读者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批量制造出来的文字,本来就带了功利的味道。最严重的情况下,一个工作室廉价招来许多作者,给出主线细纲,一群枪手分工合作,每人完成几千字的数量,一天就能更新个几万甚至十几万。
作品良莠不齐,甚至已经不能成为作品,而仅仅只是商品。质量肯定是低下的,不过对于网文来说,数量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质量,只要数量足够,他们自然可以依靠数量积攒数据,登上榜单,掠夺收益。
所谓劣币驱逐良币,不过就是这样。
这种行为是引人憎恨的。不止是因为它本身的功利,还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之中,他们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市场,去不同的作品里面截取,借用,化用精彩的情节和受欢迎的桥段,拼凑成一部作品。所有精彩的情节都略作修改,然后集中到一块儿,甚至不需要花费太多的脑力,然后,就可以逼得耗费头脑和精力写作的人无路可走。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正是这种做法的精髓。
更甚者,早年版权意识没起来的时候,还有人会说,拼凑出来的作品比原作更好看——更好看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人家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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