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爱好与兴趣。在他的心里,他是个教书先生,是个酒鬼,是个说书人,却从未有一刻真正将自己当做是个江湖人。
但那个接连在此醉了个把月的人,却是与他完全不同的。
黑衣的青年牵了牵嘴角,忽道:“你难道不该为此而深感荣幸?”
万卷书挑眉。
“他是醉是醒都好,毕竟在此听你满口胡诌了这么久。”那人讽道,“只怕再没第二个人有这待遇了。”
万卷书想说那成日里在此听我满口胡诌的那些人岂不是更加荣幸,眼珠转了转,却忽地转换了话风:“比起他来,倒是另外两个从前比他待得更久之人令我更荣幸吧。”
此话出口,不待那人发言,他自己反倒先怔了怔,再看向桌上那醉鬼时眼神便有些不同了,半晌有些怜惜叹道:“痴儿啊。”
原以为他只是在此颓唐,这刻却终于在自己话语里找着了这人成日待在这里的答案。
而那答案却令他既感心酸,又觉无奈。
黑衣青年却冷笑一声:“自怜自艾,废物。”
万卷书叹了口气:“那你想怎么做才不废物?”
沉默半晌,匡地放下手中酒壶,那人道:“我想来想去,始终还是觉得自己的东西总归要放在自己手里才稳妥。”
万卷书与他对面那看似神志不清的醉鬼闻言同时浑身一震。
那人轻哼道:“将人家早已抛弃的东西当成宝,难道人家就会多眷顾你一眼了?”
他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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