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但如果妻先于夫而死或婚姻因妻子的过失而解除,则夫可取得妻的嫁资。反之如果夫先死或婚姻因夫的过失而解除,则妻就没有相等的权利。
也就是说丈夫出轨,因为他过失离婚不承担责任,妻子出轨,离婚的时候她净身出户,多么“公平”的法律。
更有甚者,如果妻子死了,丈夫还能取得她所有的财产。
罗马是个尚武的国家,而且他们还有杀婴的习惯,这就导致强壮的男性比女性多,再加上夫权婚姻,古罗马时期男女人口失衡了。
直到罗马共和国时期,“无夫权“婚姻取代了“有夫权“婚姻,妻子在家中拥有了一定人身地位和财产,这种平衡才逐渐恢复。
一夫一妻制不是保护女性权益,而是保护男性的权益。有钱人可以娶很多妻子,反正想依附男人的女人多,那么在女性人少的情况下,没钱的没地位的男人就结不成婚了。
根据欧洲中世纪的继承权规定,非妻生的其他的孩子都被统称为“私生子“,不享有继承权,这就尽量了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造成的“嫡庶之争”,以及多个儿子为了继承权而争斗的情况。
这是因为封建贵族之间频繁联姻,希望两个家族的下一代成为血亲,从而建立可靠的盟友关系。
顶层的王子结婚了,如果同属顶层的贵族小姐不打算孤老终生和猫过一辈子,那她就只好委屈一点,换一个差点的,比如西弗勒斯这种难看的“王子”。
第690章 “也许他可以忘了”(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