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篇 四十二章. 世家凭文
抬头看了看满脸飞霞的秦如意,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才好!玉儿说过,他们赵家既然拿了自己的所谓纯阳圣物,为了面子,必定会给予自己适当赔偿,可万万没想到,赵家竟然会是如此大的手笔。
直接就把两个大活人送给自己了?
而且林子在书上看过,上了这种所谓的公告,如果主家不接受,那么为妾为奴之人不管男女,只能自杀以谢天下,而自我放逐永不回这个世界,就是他们最好的结局。当时林子在看到这种描述时还感到太不可思议,不讲人情了,可是书中给的解释是:不管是个人还是一个任何形式的组织,都是在欠别人大的恩情或者还不上的冥币的前提下,自愿提出的其它偿还方式。
而且,在公告里涉及到的有自主能力的生灵,还必须对所涉自我条文有一定的认可度,境主朝廷契约大印才能够盖的上。也就是说,这种州境最高级别契约的生成条件是比较苛刻的,而在如此条件下生成契约关系里的人或者事物,还不被主家所接受。
就只能是立约方,所付出的代价,是不足以等价对方给予自己恩德的,或者说即使是你愿意为奴为仆,可对方是看不上并不能接受和容忍的,即使是做个样子都无法忍受的。
你想想?在这样的情况下,立约方是不是就只能以自己那对对方微不足道的生命去偿还所欠恩情或者冥币?
而且,赵家立的可是最高级别的世家凭文,是以整个世家的名誉为担保的,约束力就更加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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