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照这里的法律规定,解雇一个人将要补偿十个月的薪资。
再说了,大闹《昨日之星》的时候,苏强还是林墨的经纪人。
赔偿问题,前经纪公司肯定要算在林墨头上。
这两天没来不表示不来。
而是公司在整理合同,清算对账,有必要的话,他们还会召开律师会议。
淦啊!
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的感觉。
林墨头都大了,可又不得不数,不然要坐牢的。
提到苏强,贺欣兰也替林墨抱不平。
抓起抱枕,气呼呼的坐上沙发:“墨哥,苏强可真不是东西。”
林墨在这里住了五年,贺欣兰见过他的辉煌。
可以说,他对苏强好过女朋友。
没地方住了,钥匙随便给。
没饭吃了,钱随便拿。
甚至没工作,林墨陪他一起跳槽。
记得有一次,苏强在夜场鬼混没钱买单,大雪纷飞的,林墨打不到车,跑了十几公里去赎他。
还有一次,他得罪了人,林墨往自己脑袋上砸了三只啤酒瓶才求得别人原谅。
有这样的好兄弟,这辈子也够了。
可苏强都干了什么呢!
不感恩,不念旧情,甚至出卖林墨。
总之……这个人敢来,我就戳他眼睛。
贺欣兰心里暗暗较真。
林墨无所谓一笑,
第13章 好的开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