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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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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一时群贤凤凰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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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事了。
    荀贞从善如流,接受了荀悦的意见。
    於是,荀悦等带上印绶,各到本曹,开始了正式的工作。
    荀悦在正式工作的当天就给荀贞上了一道书。
    他在上书中写道:“兵乱以来,法不能行,民至仇杀不绝,请令禁私杀。”
    却是请求荀贞传檄州中,禁止私杀。
    有汉以来,禁私杀的诏书下过多次,但仇杀之事却是屡禁不绝。
    因为《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也,所以当孝子孝女为父母报仇,案发后,不但很多的地方长吏不会治他们的罪,比如光和二年,酒泉人赵娥为父报仇,手刃了仇人后,去县寺自首,结果却被县尉“强载还家”,压根就不治罪,凉州刺史、酒泉太守还“并共表之,称其义烈”,为她“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并且百姓们也会人口相传、对他们的这种行为给以认可和赞美,在章帝时,朝廷还颁布过一部《轻侮法》,明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从宽处置为父报仇之人,此法虽行之不久,便在和帝时被废,然世风从中可见,所以私杀是虽屡禁而不绝,尤其现下兵乱,法律不严,豪家各养剑客、隐匿亡命,更是私杀不断。
    荀贞的州府、幕府、军中就有好多干过私杀这种事情的人,许仲不必说了,别人也不必多讲,只说新来的韩暨,为了给父兄报仇,此人早年就有过结客私杀之举。
    对这种风气,荀悦早就深恶痛绝。
    有道是:地位不同,

214 一时群贤凤凰聚(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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