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让他微感奇怪的是,既然霍衡在邺县的县决曹里待过,为何到了郡府之后反被闲置议曹?莫非此中有何缘故?会不会是霍衡在县决曹为吏时判错过案子?又或犯过什么错误?
郡议曹在郡朝里的地位虽高,位在诸曹之右,但没甚实权,主要是一个备咨询、提建议的机构,很大程度上来说是郡太守用来“储士养望”的,入此曹者多是知名郡中的儒生,换言之,也就是说这个曹里多是些除了学过儒家经典之外,并无什么特别所长的人。
霍衡身为霍谞的族孙,又知法,正常的安排应是把他放到郡决曹里边,至不济,也要安排到郡贼曹之类和“律法”有关的郡曹里去,不应该闲置在郡议曹里。
荀贞放下案卷,因问王淙:“霍衡昔年尝仕邺县,为县决曹吏,缘何入郡朝,却被置於议曹?”
王淙答道:“数月前,明公令诸县举荐贤人,诸县荐者众多,霍衡至时,郡府诸曹已满,无有空缺,故置於议曹。”
“霍衡年岁几何?”
“三十有二。”
“他昔年在邺县为决曹吏时,风评如何?”
“霍氏虽世传儒经,然霍谞曾为廷尉,其后其族中亦颇有知律法者,霍衡是其一。他为邺县决曹吏时,量刑用法,无有不当,风评甚佳。”
“霍氏,郡姓也,霍谞,前朝名臣也。霍衡为霍谞族孙,通律法,方过而立,年富力强,正堪用之际,不可久置议曹。”
王淙心知
三国之最风流34 飞蝇逐路厕之臭(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