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西去大漠,沦为娼奴,十之八九再也找不回来,官厅加派了巡逻站岗的警察,缉拿队也忙于追查拍花子的拐子,外来要饭的是没少抓,案子可没破,谣言传得很厉害,老百姓都不敢领孩子出门了。
一连多少天,案子迟迟没有进展,丢孩子的仍是接连不断,天津城里人心惶惶,官厅也麻了爪儿,贴出悬赏布告,又在通往外省的各个路口加紧盘查。过了没几天,有人跑来报案,说东门里出了一个卖人肉包子的,包子馅儿里吃出了小孩手指头!
从古至今,剁人肉蒸包子的不少。开黑店的用人肉做包子,主要是为了毁尸灭迹,把人剁成馅儿、吃进了肚子,那还怎么找去?反正听说的人多,没几个真正见过的,吃过的就更少了。当时被告发卖人肉包子的二混子,半夜挑灯之后在东门里卖包子,那一带宝局子多,给耍钱的人当宵夜。民国初年,已明令禁止设赌押宝,耍钱的却大有人在,明的不行来暗的,下边的警察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雷声大雨点小,装装样子走走过场,到日子还能从中拿一份抽头。东门里一带的小胡同中,有不下十来家宝局子,大半个天津城的赌棍都在这儿,耍上钱不分昼夜,往往通宵达旦。卖包子的二混子,没有门面字号,也不摆摊儿,他白天不卖,掌灯出来卖夜宵,在家蒸得了包子放在大笸箩里,上边盖上棉被保温,挑上挑子穿梭于东门里各条胡同,边走边吆喝“肉——包”,“肉”字拉得特别长、“包”字又特别短,耳朵上火的根本听不见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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