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表示,离婚是出于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要求法庭予以确认,并驳回严尚华的诉讼请求。
这是一场非常滑稽的庭审,而庭审要查明的关键就在于,沈筠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其在做出离婚决定之时,是否患有某种影响其决定的精神疾病。
法庭通知了鼓楼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夏思琪出庭作证,夏思琪称:“我局认为,严旭尧、沈筠提供的材料属实,沈女士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思,自如回答办事员的提问,且签名按印也正常,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的表现,婚姻登记人员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不能辨别其为精神病患者合乎常理。”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很感激我的公公做的一切,但我是一个身心非常健全的人,不能被任何人代表,当时,我跟严旭尧离婚也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思,所以,我要求撤回起诉!”当法官在询问原告方意见时,沈筠这样坚决地说道。
法官问严旭尧说:“对方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严旭尧说道:“我想说的,刚才原告已经替我说了。我只想强调一点,沈筠与我共同生活期间,根本就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精神问题。”
“严旭尧,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畜生!”严老爷子的情绪失控了,骂道!
法官眉头直皱,提起法槌敲了一下,说道:“原告诉讼代理人,法庭是严肃场合,请注意你的言辞。”
严尚华气鼓鼓地说道:“法官大人,你也看到了
第396章 这就是场闹剧(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