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明天天不亮就出发。”这样就不会遇到村里人了。
不然,万一和他们撞上,那些人抢他们的野鸡怎么办?
待他们早早进城,早就把野鸡卖了,别人就不知道了。
“好。”
“大哥放心,我还记得路,村里里镇上不远的,很快就到了!”
“嗯……”
“……”
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叶君书和叶君有就起床洗漱了,然后提着那只野鸡摸黑往镇上走。
野鸡经过一个晚上,有些蔫蔫的,但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活鸡可比死鸡值钱多了。
待他们走到城镇门口,那扇简陋的城门还没有开。
叶君书两人就在外面等。
这时天才蒙蒙亮。
除了叶君书两人,还有其他百姓也在附近候着,看他们担着簸箕箩筐的,一定也是在赶早集。
只不过今天不是赶集日,到底人不多。
叶君书和叶君有虽然衣服残破,但都收拾的齐齐整整的。
小孩也不再是以前那副脏兮兮乱糟糟的模样,有叶君书在,即使他没什么洁癖,但他怎么看得过眼小孩那副样子?
小孩子,就是要干干净净的,才讨人喜欢。
所以叶君有的脸上脖子和手上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虽然也有破洞,但没有十天半个月不洗显得脏兮兮。
有些松垮的衣服让叶君书用柔软的藤条充做腰带系上,看着精神面貌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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