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在这里。
当出租车司机接到刘虎的电话,随即载着刘虎去商场,路上来回用时也定会和我们刚才所用的时间相差甚微。
可是……出租车司机接到电话后,在去接刘虎的路上不也需要时间吗?总不至于每次刘虎打电话,出租车司机都在他家的附近吧?
如果加上出租车与刘虎会合之前的耗时来算,你说……这段刚才路程上的时间,是不是就不合逻辑了?”
听了我的话,相汐涵醍醐灌顶立马拍着手说:“嗯?对呀!惟臻,你不说我还忘了,我忘记把这个时间考虑进去了。”
我抬起手,示意让相汐涵先别急着下定论,然后继续道:
“路上的时间和证词大体一致,这也就表明赵四所言属实并没有错。
可刘虎乘坐出租车,每次的用时却都是十五分钟左右,那也就反向证明了是有问题存在于其中的!
至于问题的关键……汐涵,你还记得我们审讯赵四的时候,我曾问过他的一句话吗?”
“哪句话?”
“我问赵四“刘虎每次去商场乘坐的出租车都是同一辆吗?”汐涵,你还记得赵四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吗?”
“嗯……赵四回答的意思是……是同一辆车!不仅如此,而且他还记住了出租车的车牌尾号——731EJ。”
“没错!”我提高了说话声音的分贝,而后继续说道:“问题的关键,就是这辆尾号731EJ的出租车。”
第118章 不合逻辑证实常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