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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香江当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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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成立集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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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分。
    “我也赞同成立集团。”
    比尔·哈维斯跳过财团的话题,出声说道:“成立集团的好处还是更大的,不过在将各个公司组成为集团之前,首先要考虑好某个公司短期内有没有上市计划,如果有的话,就将该公司独立出来,否则成立了集团之后,一样要将公司拆分出来单独上市,集团整体上市不利于资本市场对股价的评估。”
    廖思仁紧接着道:“像是和记黄埔和港灯集团这样已经上市且市值不低的公司,成立集团最好不要将它们包含在内。以和记黄埔来举例,它本身就是一个集团公司,不管是公司规模还是市值,都已经很大了。”
    “有道理。”
    林佰诚听后不由赞同的点了点头。
    佐藤涉和千叶菜菜子两人随后也表达了他们的观点,认为应该成立集团,成立集团有利于资源整合。
    “我不反对整合多家公司成立集团,毕竟成立集团的好处是看得见的。但是,成立集团归成立集团,却不能为了成立集团而影响到各个公司的运转,这件事不能急,慢慢来不迟。同时,也不用几个集团一起成立,可以先行成立一个集团,集中力量把集团成立起来,有了经验后,剩下几个集团的成立将会更容易一些。”这是袁天帆说的。
    艾瑞克·戴维斯建议道:“成立集团必然会多出很多岗位,因此有必要一边招聘人才,一边进行集团化。”
    雪莉·兰辛、黄希照等人也各自发表着看法

第407章 成立集团(上)(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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