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迁出户口,所以法律上看,并无有效措施。”
1958年1月9日施行并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因此,户口迁出,必须原先屋主自愿配合,否则法律法规无法解决。以往朋友买学区房,夏溪总是喋喋不休:“一定要写逾期迁户的违约金啊”“一定要写逾期迁户的违约金啊”,仿佛那祥林嫂。因为,“违约金”属法院受理范畴,而“不迁户便要赔款”,对于卖方有震慑力。
夏溪问:“合同上有逾期迁户的违约金吗?”
“没有……当时不大了解……还能不迁户口!!!”
夏溪沉默不语。
陆珊珊已状若崩溃:“第六个律师了,我已经咨询第六个律师了!可所有的人说,没有办法叫前任屋主迁户!!!”
方才,她一直保持着知识分子的冷静、得体,然而此时说着说着,她却再也承受不住,在夏溪面前竟然痛哭失声!她低着头,一边用手抹泪,一边呜呜咽咽:“买房时候问得好好,六年之内没人上学……来年那个男孩就到学龄,只剩几个月了,万一用了名额,后年我们家娃要怎么办?”她在网上也查阅了一些信息,都说一定确认“六年之内没人上学”,却没人提户口!
夏溪递过一张纸巾,咬了咬牙:“先不要急,我再看看合同,想想办法——合同带来了吗?”
陆珊珊的眼睛重新点亮一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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